2014年5月8日 星期四

權證風險

權證在用於投機時提升風險,使收益的方差擴大;在用於套期保值時,降低風險,使收益的方差降低。2006年5月31日,茅台認售權證(上交所:580990)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首日漲幅高達922.82%,最高達到3.037元。但隨後幾天又大幅回落,2006年6月5日收於2.384元,而此時該權證的理論價值小於0.20元。



權證用於投機時,風險遠高於股票的原因如下:

權證具有時間性,當權證到期後,沒有行權價值的權證將被註銷,此時權證持有人沒有任何收益。
權證的交易價格普遍較低,當價格變化1單位時,便會有較大的收益率變動。
權證的波動率較大,需要隨時關注。
權証的時間價值會每天減少,故即使股市一個月沒有升跌,相關權証尚有25%-40%的下跌空間。
實際價格與理論價格仍有差距,能預測股市走勢不等於由理論得出的利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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